绵阳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文件
绵农机[2008]58号
绵阳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
转发省局《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机提灌抗震救灾
恢复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》的通知
各县(市区)农机局:
现将省农机局《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机提灌抗震救灾恢复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》(川农机发[2008]73 号)转发你们,请结合以下要求,认真抓好贯彻落实。
1、要进一步核实灾情,对提灌站毁损情况要详细地统计到站点,对严重毁损的提灌站,要备有供查的图片资料。
2、要抓好农机抗旱排涝服务队应急提水工作,切实解决水稻保栽用水。用好、管好市级农机“双抢”资金(绵财农[2008]78号),努力争取当地政府提水油电补贴,努力保障灾区安置用水、群众生活用水和大春生产用水。
3、要加强农机抗震救灾、提水抗旱的报表和信息宣传工作。提灌站恢复重建已作为灾后先期启动内容,纳入了政府重点工作督办,各地要从6月7日开始落实专人负责,每周星期二上午10点前上报灾后恢复重建情况(见附表)。市局将每月定期督查通报。
附件:1、省农机局《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机提灌抗震救灾恢复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》
2、绵阳市农机提灌设施恢复重建进度表
二〇〇八年六月七日
附件:1、绵阳市农机提灌设施恢复重建进度表80737.xls
2、省农机局《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机提灌抗震救灾恢复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》80741.doc |